6月16日上午,应城市召开经济开发区区域性集体协商会议。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、经济开发区工会干部及8家企业职工代表参加此次会议。
市经济开发区是应城市总工会本年度集体协商示范点之一。自确定为示范点以来,市总工会联合经济开发区工会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,在充分调查、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后,组织园区8家企业召开园区集体协商培训会,对前期调研中企业反馈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,征集协商议题7项。
协商会议上,企业方与工会方代表重点围绕园区内全日制职工月最低收入标准、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、技术工人激励奖励标准、福利待遇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协商,最终达成5项共识并签订集体合同。
应城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表示,“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是首次尝试,通过三方共同努力,企业从前期的不了解到认可,再到认同,最后顺利完成此次集体协商工作,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又增强企业凝聚力,真正实现职工与企业双向奔赴。
下一步,应城市总工会将以经济开发区区域性集体协商为示范,不断探索园区企业与职工权益协同发展新机制,持续发挥工会作用,让集体协商制度在企业生根发芽,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。
(来源:应城市总工会 通讯员:张静 一审编辑:唐会军 二审校对:赵思然 终审核发:姜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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