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应城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

应城政函[2019]32号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场,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;

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,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,根据中央、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对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确定杨业功将军旧居和寿宁禅寺两处建筑为应城市第一批历史建筑,现予以公布。

各相关部门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认真贯彻落实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工作方针,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、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,为推动我市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
附件;应城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

2019年7月1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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